2015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推进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社会各界共同做好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等 50 个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陈浩等 100 名同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省人才服务中心王跃远同志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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