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省级监管劳务派遣单位核验结果的通告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号)要求,我厅对2021年度省级监管的19家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了书面核验。现将核验结果予以公告。
劳务派遣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本年度核验结果为合格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创先争优;核验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单位要规范经营管理,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力争下一年度达到合格标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14日
关于2021年度省级监管劳务派遣单位核验结果的通告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号)要求,我厅对2021年度省级监管的19家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了书面核验。现将核验结果予以公告。
劳务派遣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本年度核验结果为合格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创先争优;核验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单位要规范经营管理,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力争下一年度达到合格标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14日
http://rst.shanxi.gov.cn/zwyw/tzgg/202209/t20220915_71032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