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的公示

上海市 (133) 12个月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综合评定,拟推荐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8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来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2号楼1205室(邮编:200125)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综合评定,拟推荐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8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来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2号楼1205室(邮编:200125)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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