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共青团委员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2020年9月24日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稳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推动并重,就业创业与人才培养并举,普遍支持与特别帮扶并行,多点发力,精准施策,强化保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集中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确保我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行动时间、范围和目标
行动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
对象范围:2020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工作目标:把未就业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创业推进行动,普遍落实实名帮扶举措,使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服务支持,着力提升就业能力,充分激发创业活力,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三、主要内容及具体安排
(一)开展专项摸排。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清单,将本地户籍与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全面纳入。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交接,放开线上线下各类登记服务渠道,开设本地求职热线,公开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开展基层摸排,对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应登尽登。对登记毕业生逐一联系,摸清基本信息、就业需求、就业状况,形成实名数据库,动态更新帮扶就业情况。
责任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作要求:制定本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清单(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专业特长、联系方式、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培训需求等)。
完成时限:限9月30日前完成。
(二)加快岗位落实。加快实施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明确申办流程,精简政策凭证,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激励企业更多吸纳毕业生就业。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服务项目和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聘)进度,抓紧启动笔试面试,尽早公布考试成绩,及时反馈录(聘)用结果,加快办理入职(聘用)手续,确保扩招任务尽快落地。持续拓展就业机会,对接新技术、新产业增长点储才育才,挖掘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从业机会,围绕基层治理、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人才紧缺领域增设岗位,拓宽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动态发布“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对高层次人才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责任部门: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团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作要求:建立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台账,制定落实招聘招录专项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完成。
(三)扶持创业创新。推进创业培训广覆盖,对创业毕业生普遍提供创办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设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领域课程,提升培训针对性。倾斜创业服务资源,推荐适合发挥毕业生专长的创业项目,提供咨询辅导、跟踪扶持、成果转化等“一条龙”服务。优先安排经营场所,政府投资开发的各类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毕业生提供,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加强创业资金保障,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缓解融资压力。
责任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财政、团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扶持创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完成。
(四)提供不断线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对未就业毕业生指定专人服务,发放政策服务清单,推送针对性岗位信息,动员参加见习培训,对有特殊困难的,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常态化开展专项招聘,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广泛搜集岗位信息,在相关网站开设毕业生招聘专区专栏,创新“直播带岗”“隔空送岗”等模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加密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盟市以上城市每月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每周举办一次专场招聘。设立就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推进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接、落户等“一站式”办理,推动高校毕业生入职体检结果互认,最大限度减少重复体检。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本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临时性住房安置或补贴。
责任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团委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工作要求:为每一名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份就业服务包:包括介绍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安排,告知政策服务享受渠道,提供信息查询路径,发放就业创业服务清单,明确政策内容、服务事项、享受条件和申请流程。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完成。
(五)提升就业能力。开展针对性职业指导,增强求职能力,推出公开课、直播课,为毕业生提供丰富多元的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技巧等指导。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提升实践能力,募集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等见习岗位,增加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例,密集举办见习对接活动,让有需求的毕业生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开展大规模、高质量职业培训,提高技术技能,对接产业发展和就业急需,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培训力度,着力拓展新职业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应培尽培,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相关工作,支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责任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财政和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工作要求:确保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完成。
(六)加大困难帮扶。明确帮扶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团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和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开展专项帮扶。实施定制服务、优先服务,逐一制定求职计划,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对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按规定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离校后无法正常还本付息的,可按规定延后还款期限。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作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团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和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建立“一对一”联系帮扶机制,落实各项帮扶措施。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完成。
(七)保护就业权益。规范就业协议签订,高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约,或劝说虚假签约,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用人证明,不得随意毁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规范招聘市场秩序,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以及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两网化”作用,加大对用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拖欠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损害劳动者劳动权益的行为。公布维权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
责任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工作要求:集中开展整治招聘欺诈、维护就业权益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黑中介”等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提高高校毕业生风险防范和权益保护意识。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完成。
四、成立工作专班
自治区层面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推进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推进行动的组织领导。
组 长:那炜清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团委
王 林 自治区就业局局长
成 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伏凌涛、党委组织部 处(负责人)、教育厅 处(负责人)、科技厅 处(负责人)、民政厅 处(负责人)、财政厅 处(负责人)、团委 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由王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就业创业推进行动作为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制定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自治区将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工作。从10月份起,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上报行动实施和毕业生帮扶进展情况,及时反映行动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工作保障。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定期交流情况,做好统计核查,全面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加大行动实施的人力、财力、物力等保障,科学调配资源,提升工作成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多元化就业创业服务。各盟市要加大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加快资金审核拨付进度,按周调度资金支出,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宣传引导。紧扣就业创业推进行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题宣传活动,扩大行动知晓度和参与度。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大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以及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生产一线就业创业典型人物和事迹,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原文链接:http://rst.nmg.gov.cn/zfxxgk/fdzdgknr/zhengcewenjian/202112/t20211216_1980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