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会、工商联:
经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统筹规划加强协调,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要点
2021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部署,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十四五”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好局、起好步。
一、不断完善三方机制
(一)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依据各自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工会组织、工商联和企业代表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和完善三方机制议事协调制度,提高组织领导和协商协调能力,引领更多用人单位、团结更广大职工群众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二)提升统筹安排工作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继续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地方党政领导目标责任考核。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形成工作合力,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全面部署,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形势分析研判,稳步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切实抓好基础工作
(三)加强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落实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规定。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优化共享用工监管。指导各地依法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劳务派遣用工行业、岗位、数量等限制性规定,切实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健全、落实监测预警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梳理排查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依法依规指导企业和劳动者开展稳定劳动关系、化解矛盾争议的协商、调处工作,防范劳动关系群体事件和极端事件发生。
(五)继续开展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正确把握形势任务,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作为当前集体协商工作的主线,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健全集体协商制度,巩固集体协商基础,正常生产的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规模以上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拓展集体协商内容,提高集体协商质量,注重典型培育,每个盟市至少培育3个典型,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以点带面不断提升职工对集体协商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和企业对集体协商认可度,完善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实名制档案,做好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和联合督导,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六)着力推进劳动关系领域社会信用建设。继续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与工业园区认定及动态管理工作,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有关意见要求,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认定结果作为对社会法人实施守信激励的重要依据,应用到对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各种表彰奖励事项;主动作为,加快实现劳动关系领域社会信用信息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有效应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对失信行为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为企业和谐、有序、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七)做好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和宏观调控。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做好宣传培训和指导服务。各盟市至少选择1-2家国有或民营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服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多选取示范企业。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强数据开发应用。做好企业工资指导线测算发布工作,强化工资指导线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应用。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评估,稳慎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
三、积极推进改革实践
(八)积极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年—2023年)》部署,以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为主线,改进完善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基层能力建设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2021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批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选树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和谐同行”培育行动目标企业做好分块指导、点对点培育。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系统内外沟通协作,完善政策措施,服务新注册企业用工、指导重点企业用工、企业薪酬指引三项计划取得明显成效。
(九)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巩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成果,严格落实薪酬管理政策。推进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作,制定我区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机制指引、内外收入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
四、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十)加强劳动关系队伍能力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劳动关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增强新时代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服务事项,增进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提高涉企服务质量。
(十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灵活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介、线上咨询、对面交流等多种有效形式,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因人施教,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晓率,扩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覆盖面。继续开展好“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结合各自职能,围绕重点服务对象,针对热点难点问题,送法上门、服务到人,积极营造企业与劳动者共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协商共建、和谐共赢的良好社会环境。
原文链接:http://rst.nmg.gov.cn/zfxxgk/fdzdgknr/zhengcewenjian/202112/t20211216_19807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