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人社办发〔2020〕106号关于同意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 (62) 7个月前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依据《关于对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对申报面向全区和本盟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单位进行了评估,综合各盟市评估意见及自治区技能人才评价实际,同意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等62家单位为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并予以备案。请各备案单位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监管服务工作,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质量监管体系,建立评价机构信用档案和退出机制。经规范认定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并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

        二、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全区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和质量监管。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过程性质量督导工作。要指导评价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评价规范,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帐和管理数据库。要为评价机构提供命题指导、题库建设和考评人员、管理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培训等服务。

        三、依据标准规范开展认定工作。各评价机构要在规定的职业(工种)范围内,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及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等相关信息在内蒙古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nm.osta.org.cn)上公布,实行动态调整。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rst.nmg.gov.cn/zfxxgk/fdzdgknr/zhengcewenjian/202112/t20211216_1980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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