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延续脱贫攻坚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政策,促进脱贫人员提升就业技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8号)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脱贫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回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访对象
2020年度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回访内容
(一)2021年6月底前脱贫人员就业状况;
(二)未就业的脱贫人员2021年培训意愿。
三、回访方式
各盟市要组织旗县、乡镇(苏木)、村(嘎查)和培训机构,按照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台账,对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员开展入户回访工作,了解当前就业状况,对未就业且有培训需求的人员,组织填写《2021年度脱贫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需求调查表》(附件1),并以盟市、旗县为单位建立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时间安排
1.2021年8月16日前,各盟市组织开展入户回访。
2.2021年8月31日前,各盟市完成汇总并上报《2021年度脱贫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回访情况汇总表》(附件2)。
3.2021年8-12月,各盟市组织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开展培训。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组织好脱贫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回访工作,持续加强对脱贫人口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扶持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使有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员都能得到相应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2.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导,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确保回访工作落到实处。
3.以乡镇(苏木)、村(嘎查)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单、窗口单位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等方式,及时主动公开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信息,方便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要继续组织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等培训机构,与有培训需求的脱贫人员一对一精准对接,到年底前实现有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员都能参加相应职业技能培训。
4.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地区产业发展、新上项目、易地扶贫搬迁等用工需求,加大实施订单、定向、定岗等精准培训,通过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员实现就业。
联 系 人: 职业能力建设处 王田歌
职 业 培 训 处 王晓娜
联系电话:0471-6944800(兼传真)
0471-6944230
附件:1.《2021年度脱贫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需求调查表》
2.《2021年度脱贫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7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延续脱贫攻坚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政策,促进脱贫人员提升就业技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8号)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脱贫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回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访对象
2020年度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回访内容
(一)2021年6月底前脱贫人员就业状况;
(二)未就业的脱贫人员2021年培训意愿。
三、回访方式
各盟市要组织旗县、乡镇(苏木)、村(嘎查)和培训机构,按照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台账,对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员开展入户回访工作,了解当前就业状况,对未就业且有培训需求的人员,组织填写《2021年度脱贫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需求调查表》(附件1),并以盟市、旗县为单位建立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时间安排
1.2021年8月16日前,各盟市组织开展入户回访。
2.2021年8月31日前,各盟市完成汇总并上报《2021年度脱贫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回访情况汇总表》(附件2)。
3.2021年8-12月,各盟市组织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开展培训。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组织好脱贫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回访工作,持续加强对脱贫人口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扶持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使有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员都能得到相应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2.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导,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确保回访工作落到实处。
3.以乡镇(苏木)、村(嘎查)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单、窗口单位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等方式,及时主动公开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信息,方便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要继续组织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等培训机构,与有培训需求的脱贫人员一对一精准对接,到年底前实现有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员都能参加相应职业技能培训。
4.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地区产业发展、新上项目、易地扶贫搬迁等用工需求,加大实施订单、定向、定岗等精准培训,通过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员实现就业。
联 系 人: 职业能力建设处 王田歌
职 业 培 训 处 王晓娜
联系电话:0471-6944800(兼传真)
0471-6944230
附件:1.《2021年度脱贫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需求调查表》
2.《2021年度脱贫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7日
原文链接:http://rst.nmg.gov.cn/zfxxgk/fdzdgknr/zhengcewenjian/202112/t20211216_19807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