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本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机构: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1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质量,决定举办2021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讲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进一步充实壮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师资队伍,不断提升各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机构办学质量,达到每个培训机构至少有两名专职创业实训讲师的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教育、培训、创业相关经历者。学员由各盟市(区本级)管理部门推荐参训,计划培训6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
7月12日报到,7月13日—7月22日培训
四、培训地点
授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北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住宿地点:尚华精品酒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50号)
五、疫情防控
(一)参训人员须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国家电子健康码”,并于报到前1天完成“国家电子健康码”彩色打印。
(二)培训期间,学员要遵守创业实训讲师培训班管理制度,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社交距离,服从主办方安排管理,不得请假。
六、培训费用
学员培训费、教材费、伙食费、住宿费由培训方负责,往返交通费自理。
七、注意事项及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严格筛选,并于7月8日前将全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讲师培训班推荐表(附件2)报送至指定邮箱。
参训人员在报到当天18:00前,持本人学历证明复印件、经盟市主管部门(区本级实训机构)盖章确认的全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讲师培训班报名表(附件3)原件以及报到前一天内的健康码彩印件到尚华精品酒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50号)报到。
附件: 1.全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讲师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全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讲师培训班推荐表
3.全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讲师培训班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1日
原文链接:http://rst.nmg.gov.cn/zfxxgk/fdzdgknr/zhengcewenjian/202112/t20211216_1980772.html